看了很多关于房子与结婚纠结在一起的帖子,男女意见大多各自一边倒,争执不下啊,少数为对方着想的。也很想说说自己的想法。
婚姻,主要关系到情感,责任和义务,经济。
婚姻以双方自愿为前提,那么可以默认正常结婚的是建立在感情基础上的,基本不存在情感问题。
责任与义务双方对等,婚姻法也是这么明确规定的。问题也在这,日常中是不是做到对等了呢?这里有两个问题:责任义务与经济的关系问题、孩子的问题。
责任义务与经济很好划分,婚前财产债务各自所有和承担,婚后财产与债务共同所有与承担,比较平衡的情况是男女在家庭中对经济的支持大体平衡,那么双方对家庭应承担的日常事物啊,照顾双方老人啊是不是也做到了大体平衡,如果是因为自身条件不允许,做不到大体平衡,比如一方不能同样照顾对方的父母,可以考虑在赡养费上多补贴点。如果双方经济收入差距比较大的,比如男主外女主内的情况,一般男方花在工作上的时间要多于家庭,女方在家庭上的付出要多些,那么财产共有,这也达到了平衡。各种类似情况照此类推,特殊情况按照此思路演变。其实就是正确的心理认识和良好的沟通。
孩子方面,确实女人付出的要比男人多得多,主要体现在女性怀孕至必需由母亲养育孩子的最少时间的期间。孩子是双方的,共同负有责任义务,但在怀孕至生产期间种种不适、甚至痛苦与风险,以及生育给女性带来的身体心理上的一些负面影响也是男人无法分担的,这还不包括现实中很多生育孩子的女性再次步入社会的问题,这些是经济无法衡量的。
所以,在以感情为基础结婚的前提下,双方对责任义务、经济、孩子问题有共同的认识和良好的沟通,婚怎么结,房子怎么处理不是问题。反之,离婚也可以参照上面所述,达到共识。至于婚前婚后什么劈腿啊,外遇啊,一个是自我反省,一个是人品问题,看清了,理智了,仍可参照上述。
人之所以痛苦在于追求错误的东西,包括你站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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